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,以下行为视同销售: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。其分录为, 借:营业外支出等, 贷:主营业务收入 (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), 贷: 应缴税费—应交增值税—销项税额。 同时,结转对应的成本, 借:主营业务成本, 贷:库存商品。 |
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,以下行为视同销售: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。其分录为, 借:营业外支出等, 贷:主营业务收入 (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), 贷: 应缴税费—应交增值税—销项税额。 同时,结转对应的成本, 借:主营业务成本, 贷:库存商品。 |